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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湛蓝的天空被灰雾笼罩。
  半透明的玻璃窗粘染上一层薄薄的水珠,水煮聚在一起,形成一条条小小的溪流,从窗户流落到瓷砖上。
  那是回南天。回南天基本上见不到太阳。
  教堂的钟声响起,在这湿度爆表的天气里,沉闷而厚重,庄重而肃穆。
  “咚——咚——”
  人死之际,神父才会敲响钟声。
  人群围绕在教堂外部,他们的胸前挂着摄影记者的工作证,手里拿着相机,记录下这场葬礼,原因无他,只因为葬礼的主人公是一位社会名人。
  “多可惜啊,他才三十六岁,就英年早世。”
  “听说那个货车司机连续开车了十几个小时,只是无意中打了个困,就……”
  “唉,疲劳驾驶啊,真的很危险,听说这个货车司机家里条件也不怎么样吧,据说有一个重病的老母亲,瘫痪的老父亲,儿子也才刚刚上初中……”
  “所以啊,高家人最后提出了和解,没有要他们赔偿……”
  记者们像是麻雀,嘀嘀咕咕的声音传入高予臻的耳朵里。
  高予臻穿着黑色长款西装,带着能盖半张脸的黑色大墨镜,他嘴角微微向下,更是衬托出他冷静,淡然的气质。
  比起参加葬礼,他更像是去演特工片。
  其他高家人也是和他类似的穿着,男人穿着黑色西装,戴着黑墨镜,不苟言笑,女人穿着黑色长裙和高跟鞋,多数也戴着黑墨镜,有的头上戴着黑色蕾丝帽,看起来庄重优雅。
  一个个的,看起来不像人,更像是小孩子的过家家游戏里的玩具。
  高予臻同样冷着一张脸,目光透过墨镜,打量着这些人。
  坐在最前面的是高家家主,也就是葬礼的主人公,高君珩的父亲高盛耀。
  他同样穿着黑西装,他抬起手,把脸上的墨镜摘下来,挂在胸口,他先是日出向往,最后慢悠悠地坐在两个男人身旁,说着什么。
  高予臻认得那两个男人,那是高家旗下的某个分公司的高管。两个男人低着头,听从着高盛耀的话,高予臻用小拇指都能猜出来他们在干什么。
  为什么在哥哥的葬礼上,身为一个父亲,你却没有任何悔念,悲伤,依然自顾自的和其他人闲谈。想到这里,高予臻脸色更沉了。
  他的目光转动,又停留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,那个女人——穿着黑色蕾丝长裙,与其他女士不同的是,她的胸前领口敞开,露出曲线,她不像是来参加葬礼的,她挺着胸,抬起下巴,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,享受着其他男人投射给她的目光。
  她是高盛耀的妻子,柳依依。高盛耀有两段婚姻,而柳依依是他的第二任妻子。不管她穿得多么引人注目,高予臻依然不喜欢她,因此,他不像那些男人,他的目光没有在柳依依身上有过多停留,而是看向了另一个女人。
  那个女人穿着哑光的黑色长裙,她是少数没有戴墨镜的女人,她看起来比柳依依年长许多,神色更为憔悴,她眼睛微红,眼皮发青,看起来就像是很久没有睡好。
  她是这场葬礼的主人,高君珩的母亲,黄思沁。
  黄思沁站了起来,她摇摇晃晃,如同在风中摇摆的柳枝,她身旁的一个女人赶紧扶住了她。那是高君珩的妹妹,高君乐。她也同样不苟言笑,冷漠得像块石头。
  她扶着母亲,缓缓向棺材那儿走去。
  “夫人。”神父走上前,扶住黄思沁。
  “夫人,节哀。”神父说。
  不知道黄思沁听进去了没有,她的样子,仿佛要跟着儿子一起去了。
  高予臻闭上眼睛,闭目养神好一会儿,才再次睁开眼睛。
  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高君珩的遗像上。
  相片里的男人,五官周正立体,英俊帅气,目光有神,仿佛那不是一张遗像,那只是一份复古黑白相片。
  那一刻,高予臻有些恍惚。
  哥哥真的死了吗?他看着那张遗像,心里想。
  牧童的歌声,牧师的祷告,行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……
  高予臻缓缓坐下。
  那些嘲杂的声音,像一群蝗虫经过,好好的草原,一时之间寸草不生,直到最后一颗草被啃食干净,高予臻都还没有反应过来。
  “咚——咚——”
  教堂的钟声又一次响起。
  “先生。”
  “先生?”
  一个头发花白的牧师站在高予臻面前。
  “高先生,葬礼已经结束了。”牧师说。
  四周的人几乎走光了,连八卦记者都散了。只有几个做清洁的阿姨,在拖地和擦桌子。
  高予臻站起来,眼前还有些恍惚,应该是坐太久了,站起来有一种血压下降血液直冲脑门的感觉。
  “逝者已去,您无须太悲伤。”牧师说:“高君珩先生是一个好人,他的天堂之路一定会光明灿烂,主会保佑他。”
  是吗?
  高予臻说:“谢谢。”
  牧师点点头。
  高予臻说:“我该离开了。”
  牧师说:“好。”
  高予臻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,走向门外。他刚刚踏出教堂的大门,然而,天空中下起了雨。
  事发突然,并且,那雨点比像蚕豆还大,在高予臻走出教堂的前院,去车上的那几秒钟,雨水已经把他打湿了大半。
  “呼……”
  现在是春天,气温还是有些凉,高予臻打开暖气,吹一吹头上湿了的头发。他抹了抹脸上的水,没有留恋,钥匙一扭,打开发动机,然后离开这里。
  “嘿……感觉如何……”
  “看得清我的脸吗……”
  什么声音?
  高君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眼前什么也看不见,只有刺眼的白光。
  “瞳孔有反应……”
  “很好……”
  那些声音继续说。
  等适应了眼前的光线,高君珩渐渐能看清眼前的事物了。
  他好像……在医院里?好几个医生护士围在他床边,调整点滴的药水和医疗器械。
  “谢先生,现在感觉怎么样?”一个小护士问道。
  “头有点晕……”说完,高君珩愣了愣,好像有什么不对……“等等,你叫我什么?”
  “谢初先生。”一个护士拿了一瓶新的药水走了过来,听到高君珩这么说,露出来疑惑的神情,“您不是谢初先生吗?”护士紧张地说:“我不会给患者打错药了吧?”
  “你没有弄错啦,这里确实是谢初先生的病床。”一旁的医生说。
  谢初。这个名字有些耳熟,想了好一会,高君珩才把这个名字从脑海深处挖出来。
  谢初是他弟弟的伴侣。
  他弟弟名字叫高予臻。
  “应该是伤到大脑,暂时性失忆了。”一个医生拿着脑部的ct图,看了又看,说。
  “谢先生,自我介绍一下,我是你的主治医生。”另一个看起来有点年纪的医生说:“您要是搞不清楚目前的状况,我就来和您详细说一下。”
  “一个星期前,您失足从楼梯上摔了下来,被救护车送到了我们医院,您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星期,今天才刚刚醒过来。稍后,我们会通知您的家属来说明后续的康复情况。”
  “啊……好,谢谢。”高君珩,哦,不对,谢初说。
  这时候,一个护士从病房外进来,在主治医生耳边小声说了什么,高君珩……没错,他现在自我认知还是高君珩,而不是谢初,那个陌生的名字,总之,高君珩没有听清他们说了什么,但他清晰地看到,医生皱着眉头,眼神变得凝重起来。
  小护士又匆匆离开了。
  “我可以要去卫生间吗?”高君珩问。
  “当然。”
  高君珩腿还有些软,在一个男护士地帮助下,他慢慢穿好拖鞋,走去病房的卫生间,卫生间有个小小的半身镜,当那张脸出现在半身镜的那一刻,高君珩愣住了。
  这真的不是他的脸。
  高君珩皱眉,镜子里的脸也跟着皱眉,高君珩做了个鬼脸,镜子里的脸也跟着做鬼脸。
  高君珩:……
  镜子里的陌生人:……
  好吧,也不算是陌生人。高君珩几年前在高家见过这张脸,那时候谢家的人来高家采访,谢初也跟着过来。
  但高君珩对谢初的印象不是很深刻,他只记得,谢初看起来很阴郁,很瘦,也不爱说话。
  就像镜子里的这张脸一样。
  高君珩吐了一口气,他要好好消化这件事。这弄得他有点消化不良。
  过了好一会,他撒了泡尿,慢悠悠地走出来。
  “谢先生,您还觉得身体有哪些不舒服?”男护士见他脸色有些奇怪,便问。
  “不,我现在很好。”
  高君珩扯着嘴笑了笑。
  其实他一点都不好。
  穿越?重生?这真的不是在演电视剧吗?说真的,他十二岁的侄女都不爱看这种剧情的电视剧,还觉得老土。
  可是这种事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的身上。他重生了,并且,还重生到了弟弟的伴侣身上。
  高君珩捂着脸。
  服了,这个身份也太尴尬了。以后他要怎么面对他弟弟。
  高君珩清醒后的第二天,他被转到了另一个医院。
  这是一家私人医院,背后有高家的投资,人少,环境清静,服务不错。
  外伤都恢复得差不多了,高君珩主要在这里进行康复治疗。
  医生说他是摔到了脑补的神经,他的行动不是很灵活,四肢无力,需要花点时间才能恢复。
  高君珩点点头,表示听从医生的建议。
  于是,高君珩过上了一个月的生活极度规律,毫无空闲的日子,早上被护士小姐叫起床去吃早餐,然后康复训练,中午吃饭后被去午休,下午去做按摩和
  针灸。
  在这期间,他连玩手机的时候都没有多少。
  高君珩只能在夜里,在睡觉前复盘一下这离奇的经历。
  那一天,他在开车,前方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亮起红灯,高君珩自然是要遵守交通规则,他缓缓踩下刹车,在停车线之前停了下来。
  交通信号灯显示还有四十秒才是绿灯。
  在等待期间,高君珩打开了收音机。
  “欢迎来到958频道,今天,我们邀请了一个大明星……”
  收音机里的主播说着,忽然,只听见“磁——”的声音,这声音极为刺耳,像金属划拉水泥的声音。
  紧接着,猛烈的撞击感从他的后背冲到脑门,面前的充气囊爆开,像拳击手套那样扑打他的上半身。
  高君珩甚至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。他也不确定是哪个骨头碎了,总之,他现在浑身都疼,好像被什么东西反复碾压,最疼的地方是胸口。
  他低下头。一根钢管横穿了他的胸口。钢管似乎变成了一个新的骨头,与血肉融为一体。
  他的眼前模糊一片,耳边响起了碎裂的声音,他想张了张嘴,却什么都说不出口,一只无形的手扣住了喉咙,最后,他连呼吸的力气也没有了。
  一个人若是没有呼吸,那代表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。
  可是真的他死了吗?
  高君珩还有点恍惚,好像停止呼吸一瞬间,他就来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体里。
  他应该还活着吧。高君珩心里想。他掐了一下大腿,啧,还挺痛的,又摸了摸鼻子,嗯,目前还能呼吸。
  总之起死回生这种事,真的挺玄乎的。
  “谢先生。”一个小护士来到他身旁,说:“按摩的时候到了。”
  “好嘞。”
  高君珩刚答应完,小护士拿出来一个不锈钢筋膜刀。
  高君珩虎躯一震。
  他用过这玩意,虽然是上辈子用的。嗯……怎么说,可酸爽了。
  “谢先生,放心,我下手有度的。”小护士说。可高君珩分明从她眼睛里看出跃跃欲试的神情。高君珩真不想让她练手啊啊啊,他可真切知道这个姑娘个子不大力气不小。
  “嘿嘿嘿。”
  “……不是,你轻一些,啊啊啊啊啊,你不要过来啊!!!”
  高君珩在医院复健了半个月才彻底出院。这半个月里,他名义上的伴侣高予臻从未来看他。
  这应该是好事吧,高君珩暗地里松了一口气,不然这真的太尴尬了,高君珩都不知道该如何面这个便宜弟弟了。
  好吧,最重要的是,高君珩和高予臻那微妙的兄弟关系,早在谢初成为他的“弟媳”之前,就已经破裂了。破裂的原因,说真的,高君珩并不知道。
  那一天,他只是接到了高予臻的电话,那时候,高予臻还在国外读书,然后两人因为什么破事大吵一架,最后,他听到高予臻带着哭腔,在电话里说:“够了,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,再见!”
  说完,高予臻挂断了电话。
  “真是反了你了……”高君珩一边骂,一边回拨号码,可是手机屏幕显示他已经被拉黑了。
  “啧。”
  高君珩试着发送短信,显然,他根本发不出去任何消息。
  高君珩气到差点爆炸,恨不得把手机扔到墙上,就算摔坏了也无所谓,反正他有钱,买几百个手机都是随随便便的事,ta深呼吸几口,最终没有这么做。
  我可是成年人,高君珩告诫自己,成年人要情绪稳定,懂吗,情绪稳定。
  他忽然想到那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也成年了,尽管也才成年了没两年。
  高君珩一想到这个小混蛋,牙齿又开始痒痒,这个小子也是成年人了,情绪管理能力还不如他小学生的堂侄女。
  他想了想,又打开好几个聊天软件,好家伙,小混蛋手速真快,这里也被拉黑了。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高君珩瞪着手机,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,许久,他才长叹一口气。
  “唉……”
  这一刻,高君珩深感无力,他坐在沙发上,手机却丢到一边,那时候他完全没想到,这几乎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。
  “先生,到站了。”
  前排的出租车司机提醒他。
  “噢,好。”
  高君珩这才回过神来。
  从医院出来后,高君珩拖着一袋行李,坐上出租车前往一个陌生的地址。这是位于市区公园旁的一处高档联排别墅区,是高予臻和谢初的“婚房”。
  说是婚房,其实证上只写了高予臻的名字,当然,买这个房子付的钱也都是高予臻给的。
  这些信息都是高君珩从谢初残留的记忆中得知的。
  好吧,谢初的那一点点记忆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帮助。
  “应该是这里吧。”
  他的脚步停留在一处房子前,黑色的窗户,白色的墙
  ,这房子门面空荡荡的,也不像其他邻居,会在窗户边和门前放点太阳花,绿箩,鸭脚木之类的小植物。
  这看起来也太没有生活气息了吧。真不知道谢初和那个混蛋弟弟是怎么过的。
  走到这里,谢初才想到一件事。
  他好像没有带钥匙啊。这要怎么回家?
  思考了两秒,高君珩放下行李包,抬起手,咚咚咚敲了三下门。
  希望家里有人,但别是高予臻,高君珩心中默默祈祷。
  很快,门开了,并且如他所愿,开门的人确实不去高予臻,而是一个身材矮圆的麻子脸中年女人。
  “谢先生,您出院了啊。”女人赶紧帮他提起行李包,“快进来吧,哎呀,还有一个小时就吃晚饭了,您回来得正好。”
  高予臻看了一眼女人胸前的名牌,上面写着女人的名字,刘翠兰。
  “好,谢谢刘姐。”高君珩笑了笑,礼貌地说。
  这好像是高予臻请的管家。
  走进房子。
  内部和外部一样空旷,客厅只有一张黑色皮沙发和森棕色橡木茶几,连电视都没有,走廊上的柜子倒是放上了格纹玻璃花瓶,花瓶里还插着几束白色的花。
  花朵散放着香气,提醒着高君珩,这是真的鲜花,可不是什么廉价的假花。
  “小苍兰。”高君珩低声说:“没想到高予臻在这种地方还有点情调。”
  “唉,谢先生,您叫我吗?”或许是听到了那个“兰”字,刘翠兰以为高君珩喊她的名字,一边端着碗打鸡蛋,一边走过来。
  “没有啦,刘姐,你忙你的吧。”
  “好的,有事再叫我。”刘翠兰说完,刚刚转身,又听到了高君珩说:“稍等。”
  高君珩说:“这束花……是高予臻让放在这儿的?”他知道谢初今天出院,特地放在这儿的吗?
  刘翠兰瞧了一眼那从花瓶里探出头的小白花,“当然是了,高先生说,要定期在这个花瓶里放上几束小苍兰。”她耸了耸肩,说:“我把花放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您难道一直没发现吗?”
  “啊,我刚刚才发现,可能我之前摔到了脑子,有些事记不清了。”高君珩摸了摸鼻梁,说。
  “噢,也是,我以为您不喜欢小苍兰的气味呢。”刘翠兰问道,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,还专门拖国外读书的女儿帮她代购小苍兰沐浴露。
  “没有,我觉得挺好的,我只是问一问,没有别的想法。”高君珩说,“就让它好好的呆在那儿吧。”
  “行。”刘翠兰看了他一眼,不知道为何,刘翠兰总觉得谢初怪怪的,似乎和她印象里的谢初不太一样,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太一样。
  噢,对,她忽然想起来,谢初以前不会在她面前直接说高予臻的全名。
  可能跌到了脑子的人,性格都会突变吧,她想。
  “对了,高予臻呢?”高君珩忽然想到这个。
  “高先生三个月前去了国外呀。”刘翠兰说:“好像是他工作接了个什么项目,要长期呆在国外,哎呀,我也不是很懂这些。”
  “好吧,谢谢了。”高君珩说。
  等刘翠兰又回到了厨房,高君珩才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。
  如果高予臻不在这里,那他为什么又要刘姐定期往花瓶里放小苍兰呢。
  这件事太过于微小,很快就被高君珩抛之脑后。
  因为现在,高君珩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,那就是:
  ——谢初,他,根本没有工作!!!
  上辈子的高君珩可是一个卷王,一个天生的打工人,他出身于全国最顶尖的大学,尽管学的是一个被千万人称为“对社会毫无用处”的天坑艺术类专业,但是他依然杀出了一条高薪路。
  所以他完全无法忍受谢初是个不工作的闲人!
  但很快,他就知道为什么谢初没有工作了。
  很快,高君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住了也下来,当然,高君珩也没闲着,很快他就振作起来,开始找工作。
  人总要有个盼头,他想,赚钱就是盼头嘛。
  只是……理想很美满,现实很骨感。
  “抱歉,你的资历不符合我们的要求……”
  “祝你找到适合的工作……”??
  偷了几百封简历,但是颗粒无收的高君珩坐在路边,抓着脑袋发狂。
  啊啊啊——老天爷,你也没和我说,谢初只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学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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