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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在海上飘了四十天,到了那个劳甚子英格兰,下了船踩在水泥地面,都觉得飘飘然,地面在动。
  在n城,只有两轮的黄包车,连自行车都是新鲜玩意,更别说是轿车了。
  可现在四轮车和自行车都没什么稀罕的,地面的黄土也换做了柏油路。柏油马路上黑色的汽车乌黑锃亮,自行车连着汽车,汽车连着自行车,喇叭一会滴滴一会又呜呜,热闹极了。高挑的男男女女穿着西式服装,戴着摩登的卷发,在两侧穿梭往来,摩肩擦踵。
  林夏叫着泰克西,拦了一辆挂着牌子的黑车,和司机比划了半天。我瞧着不耐烦,刚准备走上前去张嘴问,那汽车噗噗开车走了,喷了我一嘴黑烟。
  我咳嗽着,林夏给我捶着背,我问他怎么回事。
  林夏说那司机说他不拉中国人。
  我气的朝黑车的背影啐了口唾沫,洋鬼子,向来都是小爷我瞧不起别人,今倒是第一次被人看不起。
  要是在国内,我准叫我哥一枪崩了他。现在不行了,猴大王没了靠山,沦落到被洋狗欺服。
  折腾到了那个学校给住的宿舍,已是傍晚时分。明明要的是单间,却没想到变成了双人间,还是上下铺。
  林夏嚷着说哪有主子和奴才住一起的道理,要去外面打地铺。
  我一想到明早走廊上人来人往,来围观林夏。一打听又个中国人,这岂不是又给国人抹黑。
  我白了他一眼,说你少折腾,就给我住这里。说罢,把我的行李放到下铺床板上,
  我嫌弃爬来爬去麻烦要睡下铺。
  林夏不干了,说,哪有奴才睡在主子上面的道理。
  我又一瞪眼,说,这也不行,哪也不行,林夏,你是不是我主子。
  吓得林夏一溜烟跑上了上铺,开始铺自己的小床。
  我从来到现在,受了一肚子气。连行李都没收拾,床也不铺,一屁股坐在冷板凳上就气呼呼地开始写信。
  从早上到这被喷了一身汽车尾气写起,抱怨吃的面包硬邦邦,洋鬼子茹毛饮血吃生食,到这里一天,连壶热水都没人给我倒。我说胡记的羊肉炊饼在不在,茶馆里的枣仁酥,酒楼里的烧花鸭,我把菜谱名背了一遍,只觉得越来越气。就问他什么时候把我接回去,又说从古至今哪怕是皇上流放罪臣,最多南至岭南,北至边疆,哪有直接驱逐出境的。现在都是讲民主时代了,你怎么比古代帝王还封建。
  最后我泄了气,恨恨写道:哥,我真不是故意的日了你。哥,你是我亲哥。我对天发誓,你要是接我回去,我一定不馋你屁股了。我以后见你,就像和尚见了观音佛,绝对心无杂念。
  写完之后,林夏也收拾的差不多了。我躺在英格兰床的软垫上,回忆着我的中式梨花木大床,恨恨地想,他的大屁股每天在我眼前晃悠,这不是在勾引我行动吗?
  我真行动了,现在反倒成了我的错了,翻来覆去,直到天边泛起白光,才闭上了眼。[br]
  像一个野鬼飘荡四十天后,我第一次回到了我的房间,见到了他。
  他躺在我的梨花木大床,床帏层层,原本有些内凹的乳头被我揉捏拉扯,乳尖挺立,留着亮晶晶的涎水。乳晕红肿,也印上了齿痕,虎牙尖尖,有两枚齿痕格外深刻。
  英俊的男人吃痛蹙起眉头,额角的疤痕都扭曲了形状,显得更加凶恶。深邃的眼廓,眼皮下的眼珠翕动,睫毛微颤,却依旧没张开粘住的眼皮。
  他麦色的身躯,劲瘦的腰肢,线条遒劲,冲撞间被一次次的推远。我又攥着他的脚踝骨,将人拉回到身边。
  穴肉潮湿,吞吐着我的肉刃,牡丹花瓣层叠,花珠吐露。
  房间昏暗,我们的剪影映在白色的床帏,像是诡谲的两道鬼影,构成一场艳梦。
  第二天起来,我坐在床上默默了许久,把折好的信纸又拆开,拿着羽毛笔把信中最后一段的“我对天发誓”,那几个字,涂成了五个黑蛋。
  这一封信被我亲手送去了邮局,嗖的寄了出去。[br]
  学校这边快十月才开学。而我哥六月就一脚把我踹了过来。
  林夏英语稀烂,买东西都买不了,我每天追在他屁股后面给他当翻译,实在受不了,把他打发去上语言班。
  林夏要上课,我顺路去帮他寄信。
  邮局就两个窗口,年级大一点的女人叫弗朗太太,身材高大坚实,藤黄色的短发,上嘴唇干扁,或者说几乎没有上嘴唇。自从她知道我是中国人之后,就坚持梗着脖子,下巴高高扬起,好让她的视线俯瞰于我,来显示她与我不同的高贵身份。
  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,提醒她“女士,如果你一定要用您的鼻孔对我说话,请至少修剪下您的鼻毛。”
  她愣住了,然后迅速涨红了脸颊。
  “粗鄙,粗俗的下等人,滚回你肮脏的国家去。”
  从那以后她每次看到我就像中世纪的村民看见女巫一样,恨不得把我架到火架上烧死。
  右边是个十
  五六岁的小女孩,说实话,她不算好看。她总是穿着灰扑扑的工作服,一头乱糟糟鸡窝似的红褐色卷发,脸色惨白,毫无血色,更惨的是,他的脸上像是芝麻垫子打翻了,落了无数个雀斑。但她的脸颊有些婴儿肥,在国人角度看来,至少看起来饱满可喜了一些。她的眼睛是蓝色的,笑起来的时候,像是盛着一汪湖泊。
  ‘邵先生,早啊。’
  ‘早啊,珍妮,我来寄信。’
  我在纸上填着信息,一边问她有没有我的来信。
  她笑着摇头,说没有,又悄悄和我说,‘我今早听见弗朗太太祷告了。’
  ‘祷告什么?’
  “我的上帝,求求您,别再让中国的烦人鬼踏进邮局半步了。”她模仿着弗朗太太的语调和表情,惟妙惟肖。
  我俩都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  瞧瞧,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时候,绝对想不到有一天一个英国人竟然会为中国人的入侵领土而祈祷。
  ‘可我知道你会来的,邵先生。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,你都会来的。’她狡黠地冲我眨了眨眼。
  时间一转眼从夏翻到了秋,每天邮车来的时候,我依然都跑去邮局问,一开始珍妮还都会在认真的翻找一番,再对我摇摇头。后来小姑娘就只摇头了。
  ‘邵先生,我留意着呢,每封信都看过了,没有您的。’她一副笑模样,又安慰我,‘您爱人的信还在路上呢,邵先生。’
  “谢谢你。”我没有纠正她的误会,倒是心中被lover这个词哄得熨帖极了。第一次觉得这破地方没什么不好的,至少在这里,我可以这么介绍邵秋笙,忽视血缘关系,只呈现肉体关系。
  回去的路上,我左思右想为什么还不来信,觉得是我上封信写的不好,尽是些吃喝玩乐的混账话,我还要和他讲民主,最不该的是,最后还问候了他老的尊臀,我哥这种封建大家长看了指定生气。
  苍天,我竟然翻了这么多错误,我嘟嘟囔囔着重写了一封信。
  这次我先谈正经事,说我日夜勤勉用功读书,让我哥高兴一下,再说我到这边水土不服,思他成疾,重病难治,此生最后的愿望就是回去再见我哥一面,如果回不成,就是天人永隔,恐怕他会抱憾终身。[br]
  第二天一早,我跑到邮局去寄信。
  刚到邮局门口,就看到珍妮像一个小兔子蹦跳着窜出来,看到我还没说话,就张开嘴笑,漏出米粟般雪白晶莹的牙齿,红色的围巾衬的她气色好极了,脸色也不再惨白,连脸上褐色的雀斑都扑上了一层红晕喜气。
  ‘上帝保佑,邵先生,你爱人的来信。’
  ‘苍天有眼。’我心花怒放,我甚至恨不得抱着她和她的上帝一起搞西方礼仪,亲他们的大脑袋瓜子。‘再见了,这鬼地方。’[br]
  拿过信封,封面上是熟悉的字迹,我忍不住亲了亲。
  我从没怀疑过我哥接我回去。
  我十岁那年,他说,爷爷,明月身子弱。你要打明月就先打死我。
  我十四岁第一次梦遗,是我哥给我洗床单。
  我十五岁撒撒娇,我哥就能让我抵着他的腿射,摩挲的他的大腿内侧一片嫩红。
  信封里面是一张红纸,我有些许疑惑,拧着眉伸开纸。
  映入眼帘的是八个大字。
  ‘佳偶天成,喜结连理’
  这不是我哥的家书,是一张婚书。
  我听到翁的一声,大脑一片空白。
  “邵先生,邵先生你掉东西了。”
  珍妮追上我,我才发现我竟已经来到了马路对面。喇叭滴滴作响,司机大骂着瞪我。
  我带着一丝希冀,从女孩手中接了过来。
  原来是一张照片。
  他怕我贼心不死,尚有幻想,竟然还特意寄了一张照片给我。
  这种款式的西服很流行,我第一次见他穿,挺括有型,却是在和另一个人的婚照上。
  漂亮的新娘戴着欧式的白纱,挽着的男人眉眼英俊,很平和的笑,戾气减了不少,倒是像个读书人了。我越看越觉得这个人陌生,唯有额角那道疤证明着他的身份。[br]
  出国前的很多事情都像隔着一层雾,朦胧的想不起来,也不愿去想。
  可现在我忽然想起走之前,他和我说,叫我死也死在洋鬼子的地盘,这辈子都别再回来。
  原来那不是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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