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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<h1>第124章</h1>
    李知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,是他的上帝,信仰以及全部,李知笑一笑,他的世界万里晴空。
    他渴望这样的日子永不结束,然而“死期”比他想象当中要来得更早。
    当然,当飓风真正来临之前,人们总是对此毫无察觉的。
    只是在某一个普通的早晨,褚明彰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新的文件。
    第102章 孤儿
    他的名字叫敏漂, 一个缅甸名字,意为聪慧、漂亮。
    具体年龄不详,没有出生记录, 显示的最早记录是他被卖给了居住在腾冲的一对云南夫妇家里。
    卖过去的一年后,丈夫开始酗酒, 酒醉后开始家暴妻子, 妻子不堪忍受, 逃走了。在逃跑之前,她将孩子丢到了腾冲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内。
    孩子在这家孤儿院内长到了四岁,然后开始尝试逃跑, 总共逃跑了五次, 前四次都失败了,没跑多远就被抓回来,接受“教育”、“管教”……实则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。
    他的左腿骨多次骨折,落下了终身残疾。
    这是一个小瘸子。
    第五次, 他终于逃离出了那座牢笼,离开腾冲后却到了缅甸境内, 几经辗转被拐卖到了缅北克钦邦的一家孤儿院内。
    孤儿院由废弃的佛寺偏殿改造而成——它建在密林之中, 却还是不免被周围的炮火殃及, 顶部的三分之一都没炸没了,只用一层油布草草地盖着用于遮雨, 贴在墙上的佛像早已脱落, 端坐在殿内正中央的大佛被炸没了一半, 身上蒙了一层灰翳, 慈悲之面也狰狞。
    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孩子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,三个里面就有一个缺胳膊少腿的,他们争先恐后地去抢着吃一碗玉米糊, 还有比较瘦小地缩在角落里生啃刚挖来的野菜……最角落里,一张脸吸引了李知的注意。
    照片不多,寥寥几张,几年生平写不满一张纸,但是每个字都像是用鲜血写就的,哪怕这是一个陌生人也不免让人动容,更何况……
    “这一张。”站在李知面前的那个男人将照片捡出来,“就是他。”
    李知将照片翻了个面,照片背面写着敏漂两个字,男人继续说道,“这是前两年一个美国记者拍的,他想写一篇关于这家孤儿院的专访,离开之前,他提出了要收养这孩子。”
    “为什么?”李知问,“那么最后怎么没收养?”
    “因为……”男人叹了口气,“您将照片转过来就知道了。”
    李知将照片翻转过来,不同于先前那张缩在角落里,是以面容有些模糊的照片,这张照片拍的很漂亮,孩子似乎不太会无所顾忌地大笑,所以勾唇的样子是羞涩的、内敛的,但他应当很开心,因为一双眼非常明亮。
    “这个美国记者,曾有传出过恋/童/癖的传闻。”
    李知愣愣地抬起头来,抓着那照片的手都在无可遏制的发抖,肉眼可见的,他的脸色刷白,而后死死捂着嘴,飞奔进盥洗室,男人在房间外也能听到他呕吐的声音。
    李知吐了个昏天黑地,再出来时连站都站不稳了,手里那张照片被攥的皱巴巴,他红着眼睛看向对面的人,“之后呢?”
    “那个记者已经要将他带走了,但不知道为什么,这孩子又跑回来了——”男人摇摇头,“当然,也不是因为那地方好……只是因为边上更加混乱,跑也跑不远,想保命只好回去了。”
    李知的脸色又变的极其难看,他目光如刀锋:“褚明彰让你来的?”
    男人——也就是褚明彰的助理摇了摇头,“不,是我自己来的。”
    说起来,褚明彰的助理与李知之间还有过一些龃龉,当初就是他的助理巧舌如簧,将李知骗上了车,李知这才在医院里待了那么一段工夫。
    听到他这么说,李知立刻露出防备的姿态,他直接道:“你有什么目的。”
    “李先生,您误会了。”助理苦笑着摇头,“我没有目的。”
    李知疑惑道:“那你是来干什么?这些消息,难道褚明彰不知道?”
    “那倒不是。”助理说,“只是我怕我不过来告诉您,您恐怕一辈子都得不到弟弟的消息了。”
    “褚总……”这话他说的格外艰难,“早在五天前就知道这个消息了。”
    嘭!
    犹如一声惊雷平地而起,不需要助理再说下去,李知也能想到褚明彰分明知道他弟弟的下落又为何不告诉他。
    两个多月以来,李知接受他的追求,接受他的礼物,应邀他的约会,不对他敬而远之,偶尔施舍几分好脸色,这是为什么呢?
    只是为了这一个理由啊。找到他的弟弟。找到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。
    至于在这段日子里,李知是否有过片刻的动摇,半分钟对往昔的追忆,又或哪怕一秒的心软……但这都不重要。
    这都不重要。
    就像苦行僧的唯一理念是解脱与轮回,基督徒的唯一信仰是忏悔与无罪,而万千高考学子的唯一追求是考个好大学那样……李知唯一所想,是将他的弟弟找回来。
    至于其余那些偶尔生出来的触角,都是一滴水一样可以轻易拂去的东西,李知不愿再为此忧思,他也尽力让这些东西永远不出现在他的忧思范围之内。
    “你……”李知的声音有些干哑,“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。”
    “还是褚sj让你过来的?”
    “不,都不是。”助理说,“我有个妹妹,走丢了一段日子,费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找回来的。”
    “李先生,当年的事……我也没办法。”他道,“我就是个打工的,老板说什么,我也只好照做。”
    “但是这种事儿上,但凡还人性未泯,都看不下去。”
    ***
    人总是会在冲动的时候做错事。
    李知的防备心并不强,壳子看似坚硬,但是很容易被撬开,但他已经在褚明彰的这个助理身上吃过一次亏,绝不可能再轻易地、傻傻地跳进去。
    哪有人真的那么好心——褚明彰的助理会来告诉他这些事,这背后必然还有一些他不知道的秘密,但是这个时候的李知,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去探查了。
    在看到弟弟的照片之前,或许李知还会留有理智,去好好地查一查这些事,可当他看到那张相片,看到那张脸……血缘的力量要比常人所想象的大得多。
    他跟李知太像了,一样的怯,一样的对所有事都抱有小心翼翼的态度,看到他,李知就好像看到了自己——除却一双眼睛。
    李知的眼睛形似猫眼,眼角上挑,像汪小春的眼睛,但是敏漂的眼睛像周国雄。
    汪小春以前说过,最开始她之所以爱周国雄,就是被他那双眼睛害的,桃花眼,看谁都似含了几分情。
    当然敏漂还只是个孩子,那双眼睛还不至于挥发出这样厉害的效力,可是在那种地方……一个漂亮的孩子,说不准更加危险。
    李知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执着于找到他,明明他也没见过这孩子,甚至在汪小春怀孕的时候,他还恐惧过这个弟弟会抢走他为数不多的爱。
    但是冥冥之中,脑海里总有个声音促使他去做这件事,李知曾在夜深人静时思考过这件事。
    这是一种独属于兄弟之间的同病相怜,这个年幼的弟弟在无意识间成为了李知灵魂的一部分,李知迫切地想找到他,拯救他,也是在拯救童年灰暗的自己。
    更何况……这就像一个契机,一个终于能让李知摆脱一切的契机,扼杀掉这个如同影子般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褚明彰……
    两个多月了,近来他频频失眠、烦躁,心跳加快,情绪时常大起大落,有本书的开头重修了几十遍都没能满意,迟迟无法下笔落定。
    他没有看到褚明彰的变化吗?褚明彰没有改变么——不是。
    但是李知宁愿他没有改变,宁愿他还跟从前一样。
    所以李知不断地告诉自己,褚明彰依旧是从前那个人,一如既往的利己者。
    李知曾经读过一句话,这句话说要与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,与次爱的人相濡以沫。
    这句话太酸了,但是李知不得不承认,它说得对。
    爱之所以深刻,往往是因为太复杂了。
    爱不是一杯水,澄澈见底。
    一杯水里混了泥浆,混了沙砾,还有玻璃碴子,一口灌下去划烂了喉咙,划拉的皮开肉绽,口腔溢血,这个才是爱。
    不管李知想不想,他都不得不承认——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像褚明彰一样,在他的人生中留下如此难以泯灭的痕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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