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刘县的古镇工地上,推土机的轰鸣声震得地皮发颤,扬起的黄土混著晨雾,把半边天都染成了土黄色。刘半城穿著件崭新的工装马甲,却没系拉链,露出里面那件藏青色西装——这是他的新习惯,工装显实干,西装撑场面,两者混搭,活像个刚从酒局赶来监工的包工头。
他背著手在老房子间转悠,皮鞋上沾著的泥点子比天上的星星还多。这些老房子大多是青砖黛瓦,有些墙皮已经剥落,露出里面的夯土,窗欞上的雕花被岁月啃得只剩个模糊的轮廓,像群满脸皱纹的老人,蹲在地上晒太阳。
“刘总,您都在这儿转了三圈了,脚脖子不酸?”秘书小赵拎著个保温杯跟在后面,喘得像头刚跑完八百米的牛。这小赵是县里刚分配来的大学生,戴副黑框眼镜,说话还带著点学生气,跟著刘半城跑了三天工地,已经晒黑了三个色號。
刘半城没回头,手指在一栋老宅院的门楣上敲了敲,“咚咚”的闷响像敲在鼓上。“酸?当年我在烂尾楼里扛水泥,一天走的路比这多三倍,腿肚子都没打颤!”他突然蹲下身,扒开墙角的杂草,指著一块刻著花纹的砖,“你看这砖雕,『喜鹊登梅』,正经的徽派手艺,现在的机器雕不出来这味道。”
小赵赶紧掏出笔记本记:“喜鹊登梅砖雕,建议保留。”笔尖在纸上划拉,眼镜滑到鼻尖也顾不上推,“刘总,您这眼光真毒!前两天设计院的专家来看,都没发现这块砖……”
“他们懂个屁!”刘半城猛地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土,嗓门大得能盖过推土机,“那帮专家拿著图纸比比划划,哪知道这些老房子的骨头有多硬?你看那栋穿堂屋,”他指著不远处一栋歪歪扭扭的建筑,墙缝里都长出了野草,“看著快塌了,其实樑柱都是金丝楠木的,当年是地主家的粮仓,结实著呢!”
小赵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,只觉得那房子隨时会散架,忍不住缩了缩脖子:“那……那栋也留著?”
“留!怎么不留?”刘半城的语气斩钉截铁,却突然话锋一转,指著旁边一栋墙皮都掉光的土坯房,“但这栋得拆!你看它的梁是歪的,地基都陷下去半尺,留著就是个定时炸弹,万一砸到工人,我找谁哭去?”
他突然对著工地喊:“老王!”
一个戴著安全帽的老师傅顛顛跑过来,手里还拿著把瓦刀:“刘总,啥事?”
“那栋土坯房,下午就给我拆了!”刘半城指著那房子,“拆下来的木料能烧火的拉去食堂,不能烧的当填坑料,一点別浪费!”又转头对老王说,“但那栋穿堂屋的金丝楠木樑,拆的时候给我小心点,拆下来送木工房保养,以后要当镇馆之宝的!”
老王听得直乐:“刘总您放心,我干这行三十年,啥该留啥该拆,门儿清!”
小赵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,这才明白刘半城的“拆留哲学”——不是看房子新旧,是看骨头硬不硬,有没那股子精气神。他突然想起昨天陈財旺说的话:“刘总当年搞地王是太冒进,但他对老物件的心思,比谁都细。”
刘半城又转到一口老井边,井台上的青石板被磨得溜光,绳痕像年轮一样一圈圈绕著。他探头往井里看,黑黢黢的井水里映出个模糊的影子,倒有点像他当年蹲在烂尾楼前的模样。
“这井得留著。”他直起身,语气里带著点感慨,“小时候我爷爷就用这井的水给我泡糖茶,甜得能粘住牙。以后在井边盖个茶亭,让游客尝尝咱刘县的井水,比啥宣传都管用。”
小赵赶紧记下来,笔尖都快戳破纸了:“井边建茶亭,提供井水试喝——有情怀!”